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南阳市粮食局审批职权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职权类别;行政许可
  法律法规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7号)
  承办科室:南阳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 电话:63223376
  办理时限: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程序:
  申请人申请 → 受理申查 → 科室申查
  ↑ ↓
  告 知 ← 核准发证 ← 现场勘验


  公开形式:南阳市粮食局网站(网址:www.nyls.gov.cn)政务公开栏

  咨询及投诉电话:6326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