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设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南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设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围绕粮食中心工作和局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局机关各科室搞好组织实施工作;
2、组织局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公文管理、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3、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工作的督办查办,目标管理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工作;
6、指导全市粮食系统文电、信息、保密等工作;
7、负责局机关事务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局机关其他科室和直属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储备管理科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研究提出粮食流通、物流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拟定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3、负责研究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建议和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收购、销售计划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
4、负责市级地方粮食储备系统建设,指导完善全市地方粮油储备体系;
5、按照有关规定审定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市粮油流通统计工作;
7、负责贯彻执行粮食购销政策和组织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
8、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办理、收购资格的审核和核查工作;
9、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粮食行业应急指挥系统,完善粮食应急保障制度;
10、负责全市粮油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11、协调、配合局机关其他科室、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监督检查科
1、负责监督检查国家、省、市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全社会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质量标准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以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
4、负责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等执行情况;
6、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指导粮食流通稽查工作;
8、协调、配合局机关其他科室、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流通与科技发展科
1、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直粮食企业改制工作;
3、负责研究拟定全市粮油科技、仓储、物流、加工、主食产业化、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及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编制有关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省级粮油代储企业资格审查上报及全市粮食储备库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5、承担粮食流通行业指导和技术改造工作,指导粮油仓储设施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6、承担全市主食产业化、粮油深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标准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粮食系统产业化经营、食品安全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指导行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设备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9、承担粮食仓储设施、投资建设、对外经贸、主食产业化工作;
10、负责全市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的拟定;
11、负责组织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及“放心粮油”产品展示和推介活动;
12、负责指导全市粮食行业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3、承担全市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粮油科技宣传活动;
14、负责市粮食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
15、协调、配合局机关其他科室、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财务科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预决算及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等项管理工作;
3、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4、参与国家政策性粮食业务收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5、参与粮食财务挂账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
6、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测算、管理、监督使用工作;
7、参与其它粮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8、参与粮食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9、负责申请、争取有关专项资金,推动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10、负责市粮食会计协会的日常工作;
11、协调、配合局机关其他科室、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人事教育科
1、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人事考核工作和人事招聘工作;
4、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劳资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劳资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档案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直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8、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有关政审工作;
9、负责局属企业军转干部工作;
10、协调、配合局机关其他科室、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机关党委
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2、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
3、负责局机关的群团工作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群团工作;
4、负责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
5、负责局机关政治宣传活动和组织开展各类政治活动;
6、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
8、协调、配合局机关其他科室、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纪委(监察室)
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3、负责办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案事件;
4、负责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工作;
5、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6、负责受理并办理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工作;
7、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和行风评议工作;
8、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9、协调、配合局机关其他科室、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访科
1、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2、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及信访案事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上级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的查处以及材料的报送工作;
4、负责国家、省、市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及重要节假日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5、配合人事教育科做好局直属企业军转干部的信访稳定工作;
6、协调、配合局机关其他科室、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1、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2、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策;
3、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有关会议;
5、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6、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节日慰问、因病住院探望等工作;
7、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报刊杂志征订等服务性工作;
8、负责离退休干部逝世后有关丧事的处理工作;
9、协调、配合局机关其他科室、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南阳市粮食基建管理服务中心
1、负责全市粮食系统粮油基建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粮油加工行业发展规划;
4、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粮油仓储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的统计工作;
5、负责检查粮油仓储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6、负责检查全市粮食企业各种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
7、负责局机关的基建工作和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的基建工作;
8、负责局办公楼的防雷、防静电工作;
9、参与有关粮油基建项目的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10、协调、配合局机关其他科室、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