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执法监督处 时间:2020-03-02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0〕8号)精神,省局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人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综合考评。由于受疫情影响,采取了书面评审方式,初步决定推荐商城县粮食局、尉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个单位为“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
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2日至3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监督处反映。
电话:0371-65683871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