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
建立全市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面粉、大米、食用油等主要粮油品种市场价格连续涨幅超30%时,各县(区)政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市粮食局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
(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起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
(3)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粮食市场急剧波动。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状态等级
按照粮食突发事件的程度、范围,本预案把粮食应急状态分为Ⅰ、Ⅱ、Ⅲ、Ⅳ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