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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河南好粮油”产品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规〔2020〕175号)、《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豫粮办〔2020〕79号)和《河南省粮食经济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豫粮经学〔2021〕15号)、《河南省粮食经济学会关于印发“河南好粮油”产品评审办法的通知》(豫粮经学〔2020〕3号)有关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县级粮食部门初审、市级粮食部门推荐,省粮食经济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和评审,共选出76个“河南好粮油”产品,现将遴选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给河南省粮食经济学会。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真实,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冒名及逾期举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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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河南好粮油”产品公示名单

河南省粮食经济学会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