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3.0版,持续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提升,12月7日《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研究通过。
《办法》主要由总则、优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宜居宜业环境、强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八章组成,共七十八条,主要聚焦“企业视角”,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聚焦“放管服”改革成果,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聚焦立法、执法、普法、监管与法律服务等环节,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作用;聚焦城市建设,融合文化、诚信,着力打造高品质宜居宜业环境和重商敬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办法》的施行,有利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在保护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等方面作出规定,就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动,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持续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在国家和省营商环境条例内容的基础上,《办法》新增了设立企业服务日、建立企业家“畅聊早餐会”会商机制、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及对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六个方面内容。
《办法》以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提升涉企服务质效,为企业发展蓄势赋能。第二十四条确定了每月16日定为南阳市“企业服务日”,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企业服务作出了明确要求,有利于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建立企业家“畅聊早餐会”会商机制,邀请相关企业负责人、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物参加,共谋发展,共商大计;第四十四条明确了建立首席服务员制度,并在全市中小企业逐步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专人服务、单位支撑、部门配合、政府办事的工作机制,更有利于针对重点项目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提供精准化免费服务;第六十四条明确了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畅通政企联系沟通渠道,进一步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办法》致力于营造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环境,在财政扶持、费用减免、金融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规定了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进一步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第四十六条明确了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市场主体包容审慎监管,为新业态发展创造宽松创新环境的同时守住新业态发展的底线,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鼓励、引导、规范、促进创业创新型企业健康发展。
《办法》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聚焦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第四十五条明确了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第六十条突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将诚信文化融入营商环境建设的各个领域;第六十九条规定了建立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通过构建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使政府及时了解并解决市场主体的困难和问题;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规定了违反本办法的法律责任,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主动关心、及时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为市场主体发展排忧解难、添薪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