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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2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3 南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阅读次数: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2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国粮粮〔2022〕219号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2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22〕22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2022年11月5日起在黑龙江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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