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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售粮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时间:2024-05-25 阅读次数:

广大农民朋友:

我市夏粮即将集中上市,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切实保护售粮农民朋友利益,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意识、自律意识,提高广大农民朋友学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小麦等级质量标准。我国小麦国家标准按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水分、色泽、气味分为5个等级(见附表)。其中容重为定等指标,3等为中等。等级是小麦收购价格重要参考依据,但不是唯一标准,相同等级不同品种小麦价格按照优质优价原则也可以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致售粮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二、小麦收购价格。在不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时,按照随行就市、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售粮农民朋友与收购者自主协商确定收购价格。收购者要在收购现场显著位置公布小麦收购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等,做到标准上墙、价格上榜、样品上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农民朋友售粮。

三、粮食收购主体。粮食收购主体既可以是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备案的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也可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粮食经纪人等。售粮农民朋友可自主选择收购主体。

粮食收购者要严格执行国家“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即: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现场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四、粮食收购要求。1.粮食收购原则。粮食收购活动应当遵循公正合法、平等自愿、诚信协商的原则,不得损害农民朋友、粮食生产者利益。2.粮食收购现场要求。一是粮食收购者应告知或现场公告收购粮食的品种、价格和质量标准等收购信息。二是粮食收购者应设置小麦标准样品,配备和使用符合规定的计量、检验仪器和设备。三是落实粮食质检责任,由具有粮油检验资格的检化验员对交售的小麦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应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不得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四是设置售粮醒目标示或引导员,指引售粮农民朋友做好粮食接卸、过磅称重、扦样检验、账款清算等。五是及时兑现售粮款,不能“打白条”,不能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3.收购者应为农民朋友提供售粮便利条件。一是粮食收购者在集中售粮时段要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方便农民朋友售粮;二是粮食收购者要创新使用微信公众号、电话等预约方式,切实提高收购工作效率效能,让售粮农民少跑腿、少排队、快售粮。三是有条件的收购者要积极为售粮农民朋友提供清理晾晒、烘干等便民服务。

五、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夏粮收购期间,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将集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严肃查处粮食收购者未按规定备案、建立经营台账;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未按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收购粮食压级压价、缺斤短两、违规收费、打白条、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夏粮收购秩序。

六、粮食收购问题咨询、举报途径。为便于广大售粮农民朋友咨询和反映问题,南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设工作日夏粮收购咨询投诉电话,对举报投诉属实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南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坚决查处,给售粮农民朋友一个满意的答复

收购咨询电话:0377-63223376

投诉举报电话:0377-63223487

   

 

 

               南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