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三问三答
问题一:《南阳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答:为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创新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市场化收购贷款资金保障长效机制,2019年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阳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为规范基金管理,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23〕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南阳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宛粮文〔2022〕51号)进行修订。
问题二:本次修订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农发行南阳市分行及其他贷款合作银行成立市粮食信保金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研究粮食信保金运行重大政策。成立市粮食信保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保金办”), 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管财务工作负责同志担任,市粮食信保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市信保金办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调整、补充粮食信保金额度,认定粮食信保金损失,审议粮食信保金存续、终止、清算等事项,通报粮食信保金运行情况,研究解决粮食信保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建立粮食信保金管理人制度。粮食信保金管理人具体负责粮食信保金日常运行与管理等工作,包括粮食信保金归集管理,粮食信保金保值增值,与贷款合作银行签订粮食信保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复核粮食信保金退出、代偿申请,协助贷款银行加强贷后管理,配合贷款银行追缴代偿资金,定期向市信保金办报告贷款审批、投放、收回和风险处置等粮食信保金运行情况等。
三是明确粮食信保金退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审核,粮食信保金管理人应将粮食信保金退出申请受理、复审及退款情况定期报市信保金办备案审核,并抄送粮食企业所在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四是参照省办法,删除原南阳市银保监分局职责,南阳市银保监分局不再参与基金相关管理工作。
问题三:《南阳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共八章三十八条。第一章总则,定义基金及其管理机制,明确各方权责;第二章设立,明确基金规模,企业参与条件及风险分担方式;第三章资格认定,明确资格审查、确认及协议签订;第四章贷款管理,明确贷款流程以及贷后管理;第五章代偿、追缴及损失认定,明确有关程序,对代偿顺序和不予代偿的情形进行了明确;第六章退出与奖惩机制;第七章财务管理,明确基金核算、存款利息、管理费等方面内容;第八章附则,明确基金终止清算程序,执行时间及解释权等。
相关链接:南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南阳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阳市分行关于印发《南阳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